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办公用品采购与使用管理,本着节约实用、确保质量的原则,实现严格执行办公用品的采购程序、保存管理、科学领用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管理的日常办公用品为低值易耗品(价值在10元以上、2000元以下),分为一般消耗品(通常为一次性、不能回收,不能重复使用,价格比较便宜的)和耐用消耗品(一般是可以重复使用,或者可以替换元件的)。
1、一般消耗品主要包括:圆珠笔、中性笔、签字笔、铅笔、笔芯、记号笔、墨水、橡皮、笔记本、会议记录本、复印纸、复写纸、便签纸、稿纸、档案袋、档案盒、胶水、胶带、双面胶、印油、印泥、工具刀片、拉杆夹、回形针、大头针、订书针、装订夹、电池、传真机色带、复印机墨粉及文头纸等一次性物品。
2、耐用消耗品主要包括:钢笔、卷笔刀、笔筒、计算器、剪刀、工具刀架、票据夹、文件夹、文件框、订书机、打孔器、起钉器、手电筒、直尺、插电板等耐用物品,以及印台、白板、画板、板擦、磁盘、U盘、打印机墨盒等可重复使用物品。(重新领用时将对照历史采购表,有采购记录的,需携带原物品以旧换新方可申领新办公用品,旧的办公用品交办公室管理员统一处理。新增的耐用消耗品领用时,需填写《耐用消耗品资产登记表》并注明使用人,使用人在调离岗位时需做好相关移交工作。)
确定办公用品供应商时,应选择物美价廉、货物齐全皇冠·体育、服务周到的政府采购供应单位;采购单价应符合政府采购标准(如遇市场价格调整,供应商应提前告知,但不可超过政府采购标准)。
1、常用办公耗材采购:中性笔、铅笔、笔芯、胶水、双面胶、订书针、A4纸等常用办公耗材由行政办公室统一计划,财务科初审后交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签后方可采购。原则上每半年采购一次,采购时由行政办公室和财务科共同负责。
2、需新增办公用品采购:对没有列入常用办公耗材采购范围又确需采购的办公用品,申请科室应提前一周填报机关办公耗材审批单,行政办公室和财务科审核、分管领导审签盖章后,由申请科室携审批单结算联到指定采购点采购。
3、电脑耗材采购:根据使用情况,由申请科室填报机关办公耗材审批单,行政办公室和财务科审核、分管领导审签盖章后,由申请科室携审批单结算联到指定采购点采购。。
通过填写机关办公耗材审批单新增采购的办公用品及电脑耗材,由各申请科室直接保管使用。统一采购的常用办公耗材,采购后,依照实际采购数量分类编制入库清单,由领用科室登记领用;管理员对各类物品增减、领用和结余数量应帐目清晰,帐实相符。库存的常用物品缺少时应及时补充(采购程序同上)。
凡采购的办公用品未经批准不得私用,一经发现将依据实际情况予以处罚;未经允许私自采购的物品皇冠·体育注册,一律不予报销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