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分拆上市成功后,子公司可以独立运营,获得更多资金支持。其中,上市公司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用友网络”)分拆用友金融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用友金融”)上市耗时三年多,却以“撤材料”告终。用友金融申报北交所上市于2023年8月29日过会,2023年9月提交注册稿,“苦候”一年,却于2024年10月提交撤回上市的申请。
反观此番的分拆上市背后,2021-2023年,控股股东用友网络的净利润出现滑坡。其中2023年,用友网络亏损超9亿元,同期用友金融实现净利润超9千万元。而分拆上市规则指出,上市公司需满足最近三年连续盈利、扣除分拆子公司的净利润累计不低于6亿元等条件。上述用友金融的净利润情况,或难填补用友网络分拆上市所要求净利润的“窟窿”。此外,冲击上市背后,用友金融与控股股东用友网络之间或潜藏同业竞争,遭遇“三连问”。而用友金融称与关联方业务不存在相同性背后,其与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或存相同客户,且中标项目涉及的服务内容或存重叠。
此次上市,用友金融称自主研发了主要产品“采购云”平台,其中“金采云”集采商城是用友金融搭建面向金融机构的社会化电商采购平台。而用户通过用友金融的“金采云”注册登录,账号后会自动跳转至用友网络“友云采”官网,且账号自动生成的“用友电子”产品,或对应用友网络的税务服务,产品上演“相互链接”异象。此外,用友金融原做市商退出为用友金融提供做市服务,截至2024年6月末系用友金融的前十大股东,而做市期间用友金融股价上涨且“身兼”客户。
2024年4月12日,证监会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应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严监管分拆上市。
此方面,2021-2023年,用友金融的控股股东用友网络业绩持续下滑,2023年更是出现超过9亿元的亏损。在此情况下,用友网络仍欲将旗下的用友金融分拆上市,而2023年用友金融净利润不足1亿元。
据出具日为2023年9月5日的《用友金融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落实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意见的函的回复》,监管层要求用友金融进一步披露控股股东用友网络用友网络业绩下滑情况及对用友金融经营稳定性的影响,并作重大事项提示和风险揭示。
对此,用友金融表示,2023年6月后,用友网络合同签约继续保持较好增长势头,截至7月底累计签约金额同比增速提升至5.3%,预计用友网络经营趋势将持续向好。
1.2 分拆上市规则指出,上市公司需满足最近三年盈利且扣除分拆子公司的净利润累计不低于6亿元等条件
据证监会2022年1月5日公布且现仍施行的《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分拆规则”),上市公司分拆原则上应当同时符合四项条件:(一)上市公司股票境内上市已满三年。
(三)上市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按权益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净利润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累计不低于人民币六亿元(本规则所涉净利润计算,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为依据)。
(四)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净利润不得超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百分之五十;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净资产不得超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其中,对于“上市公司股票境内上市已满三年”。2001年5月18日,用友网络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上市超过23年,符合“上市公司股票境内上市已满三年”的要求。
在“上市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方面。用友金融于2021年末开始转向拟在北交所上市,彼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或系2019-2021年,控股股东用友网络三年净利润均为正值。但截至2024年11月5日,用友金融尚未能成功在北交所上市,彼时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系2021-2023年,其中2023年用友网络的净利润告负,未能实现盈利,或未能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的要求。
其中,据中国期货业协会2024年4月16日援引公开信息,2024年3月30日,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终止所属子公司分拆至科创板上市的公告;2024年3月12日,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终止所属子公司分拆至创业板上市的公告。
不难发现,2021-2023年,用友网络的净利润持续下滑,其中2023年净利润更是跌至负值,亏损超9亿元。在此情形下,用友网络最近三年即2021-2023年不能实现连续盈利。
此外,2023年,用友金融的净利润是超九千万元,同期用友网络亏损超9亿元。同期,即使考虑内部交易抵消、投资比例、权益分配等多种因素极值,结合用友金融与用友网络的净利润情况,或也难填补用友网络分拆上市的“窟窿”。用友网络是否难满足上述分拆上市规则的要求,存疑待解。
在企业申报上市过程中,同业竞争的存在会对拟上市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产生影响,使拟上市企业难以有效、独立地开展业务,从而使得企业股东利益存在受损的隐患。
反观用友金融,报告期内,其与同一控制下企业不仅共用联系方式,或还存在相同客户,两者中标的项目内容也高度相似。
据北交所公开信息,截至查询日2024年11月5日,用友金融共出具了三轮问询回复。在其中三个版本的问询回复中,监管层均要求用友金融说明其与控股股东用友网络及其下属公司之间是否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具体来看,据出具日期为2023年7月12日的《关于用友金融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以下简称“三轮问询回复”),用友金融称,金融行业软件和信息化服务具有明显的行业壁垒,用友网络及其控制的其他子公司替代发行人的相关产品存在实质性障碍;对于用友金融经营范围内的客户,用友网络及其控制的其他子公司的产品无法替代用友金融的产品。
2020-2022年内,用友网络及其控制的其他子公司中,存在与《经营范围》规定的归属于用友金融的金融行业客户签订合同的情况,主要包含如下情形,为保障业务有序开展并维护良好的客户关系,用友网络及其控制的其他子公司向存量金融行业老客户提供后续运维服务或升级改造服务(以下简称“存量老客户情形”)。
除上述情形外,用友网络及其控制的其他子公司还存在少量与用友金融经营范围内的金融行业客户,签约提供企业管理软件产品及服务新项目的情形(以下简称“新项目情形”)。
存量老客户情形通常属于以往项目的延续,其与用友金融的业务不存在相同性或重大相似性,不会对用友金融业务造成重大影响,出于谨慎考虑从严认定,上述情形与用友金融的业务存在一定的潜在竞争,但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而新项目情形涉及的产品与用友金融的产品不存在相同性并有显著差异,出于谨慎考虑,从严认定上述情形与用友金融的业务存在一定的潜在竞争,但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不难看出,用友金融表示,无论是存量老客户情形,还是新项目情形,从严认定关联方与用友金融存在一定的潜在竞争,但用友金融称双方业务不存在相同性并有显著差异。
2.2 2022-2023年与同一控制下企业友泰商服共用联系方式,企业邮箱持有人与用友金融监事同名
据签署日期为2023年9月12日的《用友金融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签署日为2023年9月12日的招股书”),截至2023年7月,控股股东用友网络控制的友泰(北京)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泰商服”),其主营业务为人身保险科技服务。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友泰商服成立于2019年12月20日。截至查询日2024年11月5日,友泰商服均为用友网络控制的子公司。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 2022-2023年,用友金融联系电线***。且电话号码系用友金融使用在先。
进一步研究发现,截至查询日2024年11月5日,邮箱752***的社交账号持有人,性别为男性,账号归属地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另外,截至查询日2024年9月30日,该QQ号对应的微信账号,名称为“何萌”,截至查询日2024年11月5日通过该QQ账号查询不到相关微信账号。
签署日期为2023年9月12日的招股书显示皇冠·体育最新,何萌担任用友金融监事,任期为2022年6月至2025年6月。何萌的履历显示,其性别为男性,任职单位多位于北京市。
据认证主体为友泰商服的微信公众平台“友保智云研究院”于2021年12月29日发布的内容,友泰商服定位于以数据能力驱动的保险业营销科技服务商,以内容运营与数据策略为核心能力,基于微信私域生态,帮助保险公司、经代及营销队伍,构建私域流量运营能力,提供数字化客户经营整体解决方案。
据中国金融学会金融采购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金采委”)业务工作平台于2021年11月25日发布的《2021年互联网运营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其中标段(包)[003]互联网直播运营服务的第3名中标候选人为友泰商服,投标报价为79.2万元。
据金采委业务工作平台于2022年4月14日发布的《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营销项目采购第02包:蚂蚁保人保寿险官方营业厅营销推广(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为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人寿”),其中第02包的第二名中标候选人为友泰商服。招标要求为投标人具有互联网营销策划推广项目成功实施案例。
据金采委业务工作平台于2022年11月18日发布的《中国人民保险集团2022-2023年集团新媒体运营项目中标结果公示》,招标人为(以下简称“中国人保”),中标人为友泰商服,投标报价为260.1万元,中标内容为新媒体平台的运营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集团官微、视频号、微博抖音、快手等平台的内容生产及运营维护工作。
据中国人保于2023年2月24日发布的《人保寿险2023年数字化客户经营体系搭建及运营项目中标结果公示》,招标人为中国人保,中标人为友泰商服,中标价格为322.5万元,中标内容为采购微信端数字化客经机制的搭建及运营服务。
可见,2021-2023年间,友泰商服陆续为中国人寿、人保人寿、中国人保,提供互联网营销推广、新媒体平台的运营服务等服务内容。
据签署日期为2023年9月12日的招股书及2023年度报告,主营业务收入按客户所属金融机构分类,2020-2023年,用友金融在保险行业收入分别为2,816.71万元、1,487.43万元、2,513.68万元、6,916.69万元,占主营业务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6%、2.9%、4.2%、10.83%。
需要说明的是,招股书“针对客户经营定期作整体规划”显示,用友金融对主要客户的经营作整体规划,包括客户文化研究、客户业务研究、客户营销规划,客户需求挖掘。
据出具日期为2023年7月12日的《关于用友金融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审查问询函的回复》、签署日期为2023年9月12日的招股书及用友金融2023年报,报告期内,即2020-2022年,中国人寿、人保人寿、中国人保为用友金融的重要客户。
据中国人保于2024年4月7日发布的《2023-2024年集团一体化平台互联网运营推广项目中标结果公告》,招标人为中国人保,第01包内容运营的中标人为用友金融。
根据此前该项目的招标公告,该标段的投标资格为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2月7日)应具有金融或保险行业互联网内容运营服务案例(C端客户的内容营销软文创作服务经验和投放推广经验,包括但不限于公众号、小红书、知乎、APP等平台的图文或视频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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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述情形可知,此次上市,用友金融与其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是否存同业竞争遭“三连问”。对此,用友金融表示,从严认定上来说,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与用友金融存在一定的潜在竞争,但双方业务不存在相同性并有显著差异。
但友泰商服作为用友金融同一控制下企业,于2022-2023年与用友金融共用联系方式,其中的联系电话系用友金融使用在先。且2021-2023年,友泰商服中标提供营销及互联网运营服务的项目,招标人也是用友金融的客户,2024年用友金融也中标其中一家客户互联网内容运营服务项目,其中潜藏的业务竞争或值得关注。
此次上市,用友金融称自主研发了主要产品“采购云”平台。值得注意的是,用户注册用友金融“金采云”账号,会自动跳转至用友网络“友云采”官网。且在“金采网”完成注册及登录的企业账号,或将自动开通“友云采”、“用友电子”等隶属用友网络的服务。
3.1 2019年3月前因缺乏经验向用友网络采购成熟采购云产品,后来使用自主研发的采购云平台
据签署日期为2023年9月12日的《用友金融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签署日为2023年9月12日的招股书”),2020-2022年内,用友金融主要产品数字化采购云平台的收入分别为903.61万元、584.57万元、374.43万元,占产品及技术服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59%、1.37%、0.75%。
据出具日为2023年7月12日的《关于用友金融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审查问询函的回复》(以下简称“出具日期为2023年7月12日的首轮问询回复”),用友金融自主研发并推出了数字化采购云平台(以下简称“采购云”)。
据出具日为2021年12月20日的《关于用友金融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审查问询函的回复》(以下简称“出具日期为2021年12月20日的首轮问询回复”),2018年,用友金融基于业务需要与用友网络签订了《中国建设银行电商采购平台开发项目合作协议》,向用友网络采购专属云平台,用以支持中国建设银行电商采购平台开发项目。
彼时,用友金融尚无采购云平台项目经验,为了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故向已有成熟采购云产品的用友网络进行采购。该项目建成后,用友金融立即终止了此部分和用友网络的合作,双方已于2019年3月6日签署《终止协议》,自此用友金融不再向用友网络采购专属云服务。
3.2 2016年用友网络研发并推出“友云采”,商品及合作的电商平台与用友金融的“金采云”或存重合
据用友网络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2022年可持续发展报告,2016年,用友网络投入研发并推出了“友云采”SaaS公有云服务产品。截至2016上半年末,友云采已集成了用友NC、U9产品,与史泰博等电商平台进行了合作对接。
据用友网络旗下“友云采”官网,截至查询日2024年11月12日,其“交易市场”栏目的“热门商机”板块涵盖办公用品、五金工具、劳保用品、电线电缆、电器材料等内容。
据用友金融旗下“金采云”官网,2020年2月18日,“金采云”平台成功上线日,金采云集采商城是用友金融搭建面向金融机构的社会化电商采购平台,将为中小金融机构提供电商化采购服务。
截至查询日2024年11月12日,金采云“集采商城”的商品分类包括办公用品、电脑周边、劳保防疫、五金建材、电子仪器等,且合作的第三方电商平台包括史泰博等。
通过对比不难看出,金采云“集采商城”的商品及合作的电商平台,与用友网络的“友云采”平台或存在重合。
3.3 “金采云”进入集采商城板块显示,云采公共超市网站的电子服务所有权和运作权归属用友网络
据金采云“集采商城”的《云采公共超市网站服务须知》,截至查询日2024年11月12日,云采公共超市网站(指其移动客户端软件、应用程序)各项电子服务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属于用友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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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出具日期为2023年7月12日的首轮问询回复,采购云对应的核心技术及技术特点,系主要应用了电商集成工具技术,通过该技术完成了与主流电商平台商品信息获取、订单管理、接收、支付结算的对接。
自2020年起,用友金融确认收入的内部依据,主要包括合同会签单、工时记录、开票申请单、分期收入确认单等;外部依据主要包括合同、里程碑确认文档、稳定运行报告、、银行回单等。
据用友金融“金采云”官网,截至查询日2024年11月12日,右上角“注册”选项可链接至“友云采”登陆及注册界面。
经《金证研》南方资本中心在用友网络“友云采”登录界面完成注册并登录后,会重新跳转至“金采云”官网。此时点击右上角“工作台”选项,可再次跳转至“友云采”用户管理界面。
而后,点击“友云采”用户管理界面右上角的“个人设置”选项后,在跳转界面左侧点击“我的产品”,会显示当前账号的产品使用状态。当前账号的存在四项“我的产品”。分别为两项“友云采”产品,一项“用友电子”产品,一项“智能分析”产品。
两项“友云采”产品中,一项处于“已停用”状态,有效期截至2021年1月1日,归属企业账号为“金服桥(ybjs13qr)”;另外一项处于“使用中”状态,有效期截至2124年6月27日。
另外,“用友电子”产品处于“使用中”状态,有效期截至2999年12月31日,归属企业账号为“金服桥(ybjs13qr)”;“智能分析”产品处于“使用中”状态,有效期截至2999年12月31日,归属企业账号为“金服桥(ybjs13qr)”。
需要指出的是,据认证主体为用友网络的微信公众平台“用友数据服务”于2021年1月20日发布的内容,金服桥是用友集团推出的基于公有云架构的产业数据服务平台。
接着,点击“友云采”产品对应的“立即使用”选项,可跳转至用友网络的“友云采”官网。不仅如此,点击“友云采”官网的“金融云”选项,又可跳转回用友金融的“金采云”官网。
并且,点击“用友电子”产品对应的“立即使用”选项,可跳转至“用友云税务服务”官网。而“用友云税务服务”官网产品介绍显示,“用友云税务服务”对应的产品“税务云”,系为企业提供以销项管理、进项管理、纳税申报为核心的增值税服务,为企业提供经营过程中所有涉税环节的解决方案。
另需说明的是,在《金证研》南方资本中心在注册账号后,未主动开通任何用友网络、用友金融及其关联企业的产品服务。上述提及的产品服务,或均系注册开通账号后自动生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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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情形或意味着,截至查询日2024年11月12日,用友网络旗下的“友采云”官网与用友金融“金采云”官网,上演“相互链接”的异象。其中,在“金采网”注册的企业,可自动跳转至用友网络“友云采”界面,而完成登录后,又会回到“金采云”官网。同时,在“金采网”完成注册及登录的企业账号,或将自动开通“友云采”、“用友电子”等隶属用友网络的服务。
简而言之,用户通过用友金融的“金采云”注册登录,或经过用友网络的“友云采”官网,在该界面使用的电子对接至用友网络,而是用友金融确认收入的外部依据之一。此情形下,曾向控股股东用友网络采购成熟采购云产品的用友金融,在停止采购协议后,用友金融的采购云平台是否成熟,或值得关注。
2020年7月,证监会发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机构类第1号》,有利于新三板公开发行前做市商和后续混合交易引入做市商的政策制度衔接,券商在新三板的重要性提升,强化保荐和直投功能,成为各方利益平衡的关键角色。
反观用友金融,其上市辅导前签约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为其提供做市服务,2021年“中泰证券做市账户”成为用友金融的前十大股东之一。同年,中泰证券与用友金融存在超数百万元的负债合同。
据用友金融签署日期为2021年4月26日的《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申请辅导备案的提示性公告》,2021年4月23日,用友金融的辅导备案获受理。
据签署日期为2020年11月26日的《关于后续加入为用友金融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提供做市报价服务的公告》,2020年11月27日起,中泰证券将作为做市商,为用友金融提供做市报价服务。
据东方财富Choice数据、签署日为2023年9月12日的招股书及2024年半年报,2021年一季度末,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做市专用证券账户(以下简称“中泰证券做市账户”)成为用友金融的前十大股东。
据签署日为2023年9月12日的招股书,报告期2020-2022年内,在用友金融的合同负债中,2021年,用友金融对中泰证券销售的合同金额(含税)为325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方案正处于确认中,用友金融已收取合同首付款。
另外,据认证主体为用友金融的微信公众平台“用友金融”于2023年1月16日发布的内容,2023年1月12日,用友金融参与打造的中泰证券管理会计系统获得“年度金融机构最佳创新奖”。
换言之,2020年,用友金融签约中泰证券作为做市商,次年中泰证券做市账户即成为用友金融的前十大股东之一,且同年中泰证券是用友金融的客户。此后2023年,用友金融参与打造的中泰证券管理会计系统获奖。
据东方财富Choice数据,在中泰证券成为用友金融做市商的当日,即2020年11月26日,在后复权的情况下,用友金融的股票当日收盘价格为20.93元/股。
据用友金融签署日期为2021年9月2日的《股票停牌公告》,2021年9月3日,用友金融停牌。截至用友金融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即2021年9月1日,用友金融股票当日收盘价格已涨至28.7元/股。
经《金证研》南方资本中心计算,2020年11月26日至2021年9月1日,用友金融的股价上涨39.59%。
据2023年9月7日出具的《关于退出为用友金融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提供做市报价服务的公告》,2023年9月8日起,中泰证券将退出为用友金融提供做市报价服务。
据用友金融2024年半年报,截至2024年6月末,中泰证券仍为用友金融第七大股东,持股比例为0.587%。
不难看出,在中泰证券为用友金融提供做市服务期间,截至用友金融停牌,用友金融的股价呈震荡上涨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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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指出的是,用友金融发布2023年三季报不久后皇冠·体育注册,中泰证券出具研报对用友网络维持“买入”评级。
4.4 控股股东2023年三季报披露亏损10亿元后中泰证券维持买入评级,后3个月内用友网络股价跌幅超三成
值得注意的是,在用友金融披露其三季度亏损10亿元后,中泰证券发布对用友网络维持“买入”评级的报告。
据东方财富Choice数据,2023年10月27日晚间,用友网络发布了2023年度三季度报告。2023年1-9月,用友网络归母净利润为-10.3亿元。
然而,经《金证研》南方资本中心研究发现,中泰证券于2023年11月7日出具研究报告《第三季度业绩显著改善,云战略加速落地》。该报告对用友网络维持“买入”评级。
令人唏嘘的是,据东方财富Choice数据,在后复权的情况下,上述研究报告发布的当日起的3个月内,即2023年11月7日至2024年2月7日,用友网络股价跌幅为36.48%。
据证监会2017年12月4日发布的公开信息,证监会对上海易所试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所试”)与中泰证券股价操纵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
经查明,中泰证券为新三板挂牌公司易所试推荐挂牌的主办券商,易所试股票做市转让交易做市商之一。涉案期间,中泰证券做市交易“易所试”的量价明显异常,且中泰证券与易所试还结合易所试披露利好消息、向投资者推荐等其他方式操纵易所试股价。涉案期间,易所试股价涨幅81.68%。
上述述行为构成《证券法》第七十七条所述操纵市场的行为。2017年12月4日,证监会对易所试、中泰证券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
综合而言,用友金融接受上市辅导前,与中泰证券签订做市商协议。次年即2021年,中泰证券做市专用证券账户成为用友金融的前十大股东,且同期,用友金融对中泰证券存在数百万元的负债合同。
值得注意的是,在中泰证券为用友金融提供做市服务期间,用友金融的股价上涨了逾三十个百分点。直至用友金融新三板停牌后,2023年中泰证券结束做市商“身份”。截至用友金融最新一期报告期即2024年6月末,中泰证券对用友金融持股0.587%。
需要指出的是,早在2017年,中泰证券因与彼时的上市公司客户联合操纵股价、违规做市等情形被处罚。而在用友金融控股股东用友网络2023年三季报披露亏损10亿元后,中泰证券仍发布研报对用友网络出具“买入”评级,而后3个月内用友网络股价跌幅超三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