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隽玮)7月1日起,消费者在商场、超市购物开具时将出现重大变化:以往归类开具的“食品”“办公用品”“礼品”“日用品”等大类项目将不再使用,取而代之的是具体的购物明细。
这项改变,来自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关于增值税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不符合规定的,将不能作为税收凭证进行计税、退税、抵免等。
按照新规定,今后不仅不能按照大类开具,即使确实购买了办公用品,也要在上标明购物明细。比如,买了几支签字笔,要在上把商品名称、型号都打印出来,从而杜绝违规空间。
“购买图书只能开图书的,不可以更换内容。如果一个订单里既有图书又有日用品,系统会分别开具两张。”长江日报记者27日登录亚马逊网站咨询,客服人员如是说。
按照新规定,如购买方为企业,在索取增值税普通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时,也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一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这意味着,今后在开具时,商家会主动向你索要单位的税务信息。因此,购物者需提前掌握这些信息。
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企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可登录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查询皇冠·体育登陆。
记者了解到,目前,武汉市内部分商家已在实施开时必须提供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有的商家则表示会在7月1日之后实行。“滴滴出行”近日也开始提示消费者:“自7月1日起,您若开具增值税普通皇冠·体育全站,须同时提供企业抬头及税号,否则将无法用于企业报销。”
按照新规定,如购买方是个人或者政府机构、事业单位中的非企业单位,开具时则不需要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但若商家提出开具个人抬头的要提供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的要求,消费者可以拒绝,因为税法中没有这一规定。
当前符合规范的个人抬头的包括:医药费单据,机票、火车票和出差过程中的人身意外保险费,符合职工教育费范围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员工入职前到医疗机构体检费票据,因公出差的个人抬头的签证费财政收据等。
目前,餐饮和会议是企业日常最常见的,也是税务稽查重点。比如,如果参加聚餐的人员全部是企业员工,可以计入福利费;如果有外人参与,则为招待费;如果企业邀请客户、供应商参加会议,交通、住宿、餐饮等费用为会议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