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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冠·体育下载宾客市医疗保证局党组关于五届市委第五轮梭巡整改停顿状况的传递
发布时间:2024-11-01 00:56:27

  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2023年9月14日至12月25日,五届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来宾市医疗保障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1月16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公布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由局党组、局长双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名分管领导牵头具体抓落实,并根据领导变动及时调整成员名单。局党组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分管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多次召集分管科室研究部署推进整改工作,深入各县(市、区)调研指导,通过层层推进,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二)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整改自觉。局班子及时碰头研究部署推进整改工作,组织相关科室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撰写整改方案。2024年1月19日,召开来宾市医疗保障局主题教育暨巡察整改专题生活会,班子成员直面问题,逐条对照检查,深入剖析根源,主动认领责任,明确整改方向,以高质量的生活会引领巡视整改,切实强化抓好巡视整改的自觉。2月4日召开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巡察整改方案,报巡察办、市纪委多次修改后印发。为全面推进整改工作,2月22日召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动员部署会,全面动员部署整改工作,进一步凝聚共识、统一思想,为全面落实整改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三)切实抓好落实,确保整改实效。坚持全面整改与立行立改相结合、边查边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的方式,狠抓整改落实。同时加强督导检查力度,实行整改对账销号制度,确保从严、从细、从实、从紧有效解决各项问题。经过6个月的集中整改,巡察反馈的35个具体问题,以及我局举一反三自查发现的6个具体问题,共41个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40个;完成阶段性整改并持续整改1个。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总关于牢牢守住人民群众‘看病钱’‘救命钱’的重要论述不够到位,学用结合有差距”方面

  我局制定了“第一议题”制度,在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局长办公会、 医保中心主任办公会、支委会、党员大会,干部理论学习会上,均学习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总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加强对党的二十大报告的学习,深入学校、农村、社区、人流量大的广场及商铺等加大医保政策宣传,组织策划2期城乡医保征缴地方语言微短剧,并通过“微观来宾”公众号、抖音,“广西医保”“来宾医保”进行全面宣传,进一步提升我市基本医保全民参保率。精准识别扩面对象,进一步加强与乡村振兴、民政等部门的信息共享等措施,进一步提升我市基本医保全民参保率。

  一是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药品和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的指导督促检查,进一步落实结余留用、预付周转金政策,调动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促进药品和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有效落地。二是持续深化DRG付费改革工作,完善部分中医病种付费、优化调整精神类疾病按床日付费、单病种付费等多种补充付费机制,积极推进武宣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推进DRG付费精细化管理,对出现超支严重的定点医疗机构及时提醒指导,有效控费降本。加强DRG付费人才的培养,不断提升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编码水平,提高DRG付费运行病案质量工作。今年以来DRG控费效果明显,大大降低了就医群众的负担。

  制定了《来宾市医疗保障局落实自治区医保“十四五”规划分工方案》,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分别听取了落实广西医疗保障“十四五”规划情况报告,分析研究部署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十四五”时期医疗保障发展各项指标落实落地。目前,医保“十四五”规划工作任务除自治区尚未部署的信用体系建设外,其余12项主要发展指标我市均已按时序或提前完成。

  2023年统一社会保险费征收模式后,用人单位申报皇冠·体育网址、缴纳医保费用职能已改为税务部门,我局加强与税务部门合作,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及时交互参保信息。同时每月通过电话、短信、发放催缴文书等方式,对欠缴单位进行催纳,督促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加强职工医保欠费信息管理,电话回访疑点企业,宣传参保缴费政策,提醒企业及时到税务部门缴纳费用,确保应缴尽缴。

  一是推进异地住院医疗费用纳入DRG付费改革。按自治区要求,从2024年9月1日起出院结算的自治区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住院费用实施DRG付费。二是常态化开展异地就医基金监管工作,针对我市参保群众异地在柳州市就医占比较大的情况,我局与柳州市医保局建立了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跨区域协同监管机制,及时追回查处的我市参保人在柳州异地就医的违规基金。

  制定了《来宾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医疗保险基金运行预警制度》,每月召开基金运行分析会议,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医保局报送了基金运行情况。运用智能监管加强事前的提醒、事中监管、事后的动态跟踪,加强数据治理,同时通过现场检查抽查方式,进行异常数据排查,防范化解基金运行风险。

  加强与各县(市、区)、财政部门的沟通,不定期催促各县(市、区)及时归还挤占资金,已将2023年度挤占的医疗救助资金归位到位。

  加强对县级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通报各县(市、区)资金到位情况,已将2023年度县级财政补助配套资金拨付到位。

  一是继续落实工作专班制度,涉及基金监管、医保付费方式改革等相关业务事项由专班会议讨论后决定。二是进一步优化调整市医保中心内设机构,经市委编制办批复,重新调整内设机构职能,进一步理顺了市医保中心内部运行机制。

  强化党员理论学习,依托每周“微课堂”、党支部“三会一课”开展理论学习。同时建立结对联动促学机制,加强学习督促,增强党员干部自主学习意识,不断提高党员思想素养。

  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将意识形态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范畴、纳入班子成员生活会对照检查及述职述廉报告内容、纳入干部培训范畴,每季度召开党组会研究推进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听取二层单位报告,加强对二层单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督促检查。

  全面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严格加强上网信息的审核,及时答复处理信访舆情信息,加强对网络舆情信息进行分析研判,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风险。

  一是组织定点医疗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督促定点医疗机构及时清退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二是强化部门协同联动,组织卫健、公安、市场、检察等部门人员参加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医保基金监管联席座谈会等,共商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形成打击欺保工作合力。三是继续运用国家医保信息平台智能监管子系统,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医保基金的非现场检查监管,及时追回涉及违规医保基金。四是通过大数据分析、智能监管和现场检查等形式,持续打击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及时追回或拒付定点医疗机构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应予行政处罚的予以行政处罚。

  一是重新修订了精神类疾病按床日付费结算标准,堵塞了风险漏洞;二是开展全市精神类疾病住院费用按床日付费结算专项检查,利用智能监管系统对结算数据进行全覆盖筛查,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对已发现因接口改造造成多支付的医保基金已全部退回。

  一是加强零售药店医保直接结算接口改造,推进定点零售药店“进销存”系统与医保结算系统直接对接,实时获取定点零售药店“进销存”数据,有效解决定点零售药店存在的串换药品、代刷生活用品等违规行为。二是加强对定点零售药店的日常审核稽核力度,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及时处理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定点药店,追回违规医保基金并对存在问题的部分定点零售药店进行约谈,督促其及时整改,进一步规范定点零售药店服务行为,提升基金监管效能。

  加强基金监管合力,通过联合公安、检察、法院、卫健、财政等部门组织召开医保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座谈会等,研究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诊疗行为。

  制定印发了《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要点》,局党组每季度均对“清廉机关”建设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细化“清廉机关”责任皇冠·体育下载。同时通过警示教育、廉政谈话、通报典型案例、上廉政党课、到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廉政教育、典型案例剖析、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持续推进“五净一提升”活动成果。

  重新修订了《来宾市医疗保障局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加强财经制度培训,规范公务卡的使用。组织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完成卡片式管理。

  建立、修订了《来宾市医疗保障局财务管理制度》《来宾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管理制度》《来宾市医疗保障局固定资产管理规定》《来宾市医疗保障局预算管理制度》《来宾市医疗保障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试行)》《来宾市医疗保障局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制度》等制度,以制度规范内部权力运行,强化内部流程控制。

  修订完善了《来宾市医疗保障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政府采购专班机制,明确政府采购流程,切实防范采购风险。

  制定印发了《来宾市医疗保障局“三重一大”事项清单》,明确需在局党组会上集体讨论的事项,会上坚持集中制,严格执行集体讨论决策。

  制定印发了《来宾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每季度均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党组及时听取支部工作情况报告,加强对支部党建工作落实情况督查。加强党员思想教育,落实谈心谈话制度,通过“三会一课”及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点讲话及指示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等理论学习,不断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

  一是制定了2024年党支部组织生活计划,对“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内容进行计划安排,在支委会上开展政策理论学习、讨论研究支部工作计划、总结、重要活动的安排和部署等事项。二是从严落实清廉机关责任制,将清廉机关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要点,在党组会及时传达上级关于清廉机关建设会议及文件精神、研究部署清廉机关建设工作。

  制定有年度年轻干部培养计划,做好年度培养工作。加强后备干部的培养,将3名专业干部充实到中层领导岗位,商调1名医药专业人员到市医保中心。

  建立平时考核制度,通过评优评先、提拔晋升等方式激励干部干事创业。同时加强关爱、沟通,通过谈话谈心、家访等活动,及时关注干部职工的需求和心理状态,增强干部职工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一是加强对专业人才的引进力度,在有空缺编制情况下,优先考虑配备医学类人才,及时商调医药专业人员。二是强化DRG人才的培养,通过举办全市医保业务知识培训班、病案信息(医保DRG付费)编写职业技能竞赛等方式,加强对全市医保部门和定点医疗机构DRG人才的培训,不断提高医保部门和定点医疗机构从事DRG付费改革人员的能力。

  严格请销假制度、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坚持“十必谈”,通过谈话谈心、工作提醒等方式加强领导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

  班子成员针对居民参保征缴、DRG付费运行情况、医药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及网采情况、医保基金监管等方面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指导工作,协调解决基层医疗机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操、药品耗材集采网采率不高、医保基金监管行政执法程序、“村医通”使用等问题。

  局班子对上轮巡察整改需长期坚持的问题阶段性听取推进情况汇报,每季度均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涉及上轮巡察反馈的“生育保险不能直接结算或网上办理”等问题已全面整改完成。

  及时召开党组会对上轮巡察反馈问题相关事项进行研究部署,通过加强基金运行分析,防范化解基金运行风险;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及财务管理,健全完善党组议事决策机制,不断提升党组工作规范化水平。

  加强对自治区飞行检查、审计等反馈发现违规问题整改的跟踪督查力度;加强部门联动,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联合市人民法院、公安局、卫健等部门,组织医药机构开展自查自纠,推动被检单位主动整改;会同公安、检察等部门,共同推进欺保案件取得重要进展。

  根据国家、自治区关于医保信息化工作的决策部署,我市加大推进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场景建设、医保移动支付改造、医保领域便民服务优化、医保服务平台系统接口改造等医保信息化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医保信息平台公共服务能力。

  利用微信公众号、医保政策宣传“六进”活动等,进村入户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宣传活动。今年以来,在“来宾医保”微信公众号发布政策理论信息50多条;到广场、商场、社区、村屯开展政策宣传30多场次。

  一是对群众反映的部分药品不能在基层卫生院使用、重复参保退费程序繁琐等问题,因其管理权限在自治区医保局和税务局,我局已向自治区医保部门汇报,推动协调解决基层用药、优化退费程序等问题;二是组织各县(市、区)开展“村医通”使用培训工作,及时维护、更换有问题的设备,目前各卫生室“村医通”均能正常使用。

  已按要求通过补选支部委员,党支部、纪检委员已调整到位。2024年6月,新任党组到位后,及时增补支委委员,重新选举产生新的支部。

  制定印发了《来宾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工作规则》《来宾市医疗保障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等党组议事制度,严格按照《党组议事规则》规范党组议事内容和程序,会前充分沟通酝酿,会中认真议事决策,会后坚决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了议事决策的质量效应。

  2023年11月,经党组研究,重新调整了部分局领导分工,明确了两位副局长分别分管市医保中心相关业务科室,理顺工作职能。

  (一)坚决扛起持续整改责任。压紧压实责任链条,强化内部协同联动,对已经完成整改的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持续跟踪督办,一抓到底,全面整改到位,确保落地见效。

  (二)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深刻反思体制机制中存在的病根,把治“病症”与除“病根”相结合,切实解决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持续推动整改成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不断用制度固化整改成果,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三)持续促进巡察成果转化。把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各项工作的重要契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医保高质量发展, 切实将巡察整改工作与深化医保体制改革、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运行、提升医保服务水平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坚持问题导向,巩固巡察成果,补足工作短板,全力守好群众“看病钱”“救命钱”,以医保事业的高质量发展促推全市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线(传真),地址: 来宾市绿源路329号,邮编:546199,电子邮箱:。

  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2023年9月14日至12月25日,五届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来宾市医疗保障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1月16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公布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由局党组、局长双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名分管领导牵头具体抓落实,并根据领导变动及时调整成员名单。局党组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分管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多次召集分管科室研究部署推进整改工作,深入各县(市、区)调研指导,通过层层推进,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二)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整改自觉。局班子及时碰头研究部署推进整改工作,组织相关科室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撰写整改方案。2024年1月19日,召开来宾市医疗保障局主题教育暨巡察整改专题生活会,班子成员直面问题,逐条对照检查,深入剖析根源,主动认领责任,明确整改方向,以高质量的生活会引领巡视整改,切实强化抓好巡视整改的自觉。2月4日召开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巡察整改方案,报巡察办、市纪委多次修改后印发。为全面推进整改工作,2月22日召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动员部署会,全面动员部署整改工作,进一步凝聚共识、统一思想,为全面落实整改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三)切实抓好落实,确保整改实效。坚持全面整改与立行立改相结合、边查边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的方式,狠抓整改落实。同时加强督导检查力度,实行整改对账销号制度,确保从严、从细、从实、从紧有效解决各项问题。经过6个月的集中整改,巡察反馈的35个具体问题,以及我局举一反三自查发现的6个具体问题,共41个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40个;完成阶段性整改并持续整改1个。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总关于牢牢守住人民群众‘看病钱’‘救命钱’的重要论述不够到位,学用结合有差距”方面

  我局制定了“第一议题”制度,在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局长办公会、 医保中心主任办公会、支委会、党员大会,干部理论学习会上,均学习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总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加强对党的二十大报告的学习,深入学校、农村、社区、人流量大的广场及商铺等加大医保政策宣传,组织策划2期城乡医保征缴地方语言微短剧,并通过“微观来宾”公众号、抖音,“广西医保”“来宾医保”进行全面宣传,进一步提升我市基本医保全民参保率。精准识别扩面对象,进一步加强与乡村振兴、民政等部门的信息共享等措施,进一步提升我市基本医保全民参保率。

  一是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药品和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的指导督促检查,进一步落实结余留用、预付周转金政策,调动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促进药品和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有效落地。二是持续深化DRG付费改革工作,完善部分中医病种付费、优化调整精神类疾病按床日付费、单病种付费等多种补充付费机制,积极推进武宣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推进DRG付费精细化管理,对出现超支严重的定点医疗机构及时提醒指导,有效控费降本。加强DRG付费人才的培养,不断提升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编码水平,提高DRG付费运行病案质量工作。今年以来DRG控费效果明显,大大降低了就医群众的负担。

  制定了《来宾市医疗保障局落实自治区医保“十四五”规划分工方案》,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分别听取了落实广西医疗保障“十四五”规划情况报告,分析研究部署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十四五”时期医疗保障发展各项指标落实落地。目前,医保“十四五”规划工作任务除自治区尚未部署的信用体系建设外,其余12项主要发展指标我市均已按时序或提前完成。

  2023年统一社会保险费征收模式后,用人单位申报、缴纳医保费用职能已改为税务部门,我局加强与税务部门合作,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及时交互参保信息。同时每月通过电话、短信、发放催缴文书等方式,对欠缴单位进行催纳,督促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加强职工医保欠费信息管理,电话回访疑点企业,宣传参保缴费政策,提醒企业及时到税务部门缴纳费用,确保应缴尽缴。

  一是推进异地住院医疗费用纳入DRG付费改革。按自治区要求,从2024年9月1日起出院结算的自治区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住院费用实施DRG付费。二是常态化开展异地就医基金监管工作,针对我市参保群众异地在柳州市就医占比较大的情况,我局与柳州市医保局建立了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跨区域协同监管机制,及时追回查处的我市参保人在柳州异地就医的违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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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与各县(市、区)、财政部门的沟通,不定期催促各县(市、区)及时归还挤占资金,已将2023年度挤占的医疗救助资金归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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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继续落实工作专班制度,涉及基金监管、医保付费方式改革等相关业务事项由专班会议讨论后决定。二是进一步优化调整市医保中心内设机构,经市委编制办批复,重新调整内设机构职能,进一步理顺了市医保中心内部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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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严格加强上网信息的审核,及时答复处理信访舆情信息,加强对网络舆情信息进行分析研判,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风险。

  一是组织定点医疗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督促定点医疗机构及时清退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二是强化部门协同联动,组织卫健、公安、市场、检察等部门人员参加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医保基金监管联席座谈会等,共商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形成打击欺保工作合力。三是继续运用国家医保信息平台智能监管子系统,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医保基金的非现场检查监管,及时追回涉及违规医保基金。四是通过大数据分析、智能监管和现场检查等形式,持续打击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及时追回或拒付定点医疗机构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应予行政处罚的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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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定有年度年轻干部培养计划,做好年度培养工作。加强后备干部的培养,将3名专业干部充实到中层领导岗位,商调1名医药专业人员到市医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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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加强对专业人才的引进力度,在有空缺编制情况下,优先考虑配备医学类人才,及时商调医药专业人员。二是强化DRG人才的培养,通过举办全市医保业务知识培训班、病案信息(医保DRG付费)编写职业技能竞赛等方式,加强对全市医保部门和定点医疗机构DRG人才的培训,不断提高医保部门和定点医疗机构从事DRG付费改革人员的能力。

  严格请销假制度、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坚持“十必谈”,通过谈话谈心、工作提醒等方式加强领导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

  班子成员针对居民参保征缴、DRG付费运行情况、医药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及网采情况、医保基金监管等方面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指导工作,协调解决基层医疗机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操、药品耗材集采网采率不高、医保基金监管行政执法程序、“村医通”使用等问题。

  局班子对上轮巡察整改需长期坚持的问题阶段性听取推进情况汇报,每季度均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涉及上轮巡察反馈的“生育保险不能直接结算或网上办理”等问题已全面整改完成。

  及时召开党组会对上轮巡察反馈问题相关事项进行研究部署,通过加强基金运行分析,防范化解基金运行风险;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及财务管理,健全完善党组议事决策机制,不断提升党组工作规范化水平。

  加强对自治区飞行检查、审计等反馈发现违规问题整改的跟踪督查力度;加强部门联动,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联合市人民法院、公安局、卫健等部门,组织医药机构开展自查自纠,推动被检单位主动整改;会同公安、检察等部门,共同推进欺保案件取得重要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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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用微信公众号、医保政策宣传“六进”活动等,进村入户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宣传活动。今年以来,在“来宾医保”微信公众号发布政策理论信息50多条;到广场、商场、社区、村屯开展政策宣传30多场次。

  一是对群众反映的部分药品不能在基层卫生院使用、重复参保退费程序繁琐等问题,因其管理权限在自治区医保局和税务局,我局已向自治区医保部门汇报,推动协调解决基层用药、优化退费程序等问题;二是组织各县(市、区)开展“村医通”使用培训工作,及时维护、更换有问题的设备,目前各卫生室“村医通”均能正常使用。

  已按要求通过补选支部委员,党支部、纪检委员已调整到位。2024年6月,新任党组到位后,及时增补支委委员,重新选举产生新的支部。

  制定印发了《来宾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工作规则》《来宾市医疗保障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等党组议事制度,严格按照《党组议事规则》规范党组议事内容和程序,会前充分沟通酝酿,会中认真议事决策,会后坚决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了议事决策的质量效应。

  2023年11月,经党组研究,重新调整了部分局领导分工,明确了两位副局长分别分管市医保中心相关业务科室,理顺工作职能。

  (一)坚决扛起持续整改责任。压紧压实责任链条,强化内部协同联动,对已经完成整改的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持续跟踪督办,一抓到底,全面整改到位,确保落地见效。

  (二)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深刻反思体制机制中存在的病根,把治“病症”与除“病根”相结合,切实解决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持续推动整改成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不断用制度固化整改成果,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三)持续促进巡察成果转化。把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各项工作的重要契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医保高质量发展, 切实将巡察整改工作与深化医保体制改革、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运行、提升医保服务水平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坚持问题导向,巩固巡察成果,补足工作短板,全力守好群众“看病钱”“救命钱”,以医保事业的高质量发展促推全市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线(传真),地址: 来宾市绿源路329号,邮编:546199,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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